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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6893-2018 空气净化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发布时间:2023-05-03 12:44人气: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空气净化器能效限定值、能效等级、试验和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具有一定颗粒物净化能力(颗粒物洁净空气量为50 mm3/h~800 m3/丑))的空气净化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

      ——仅采用离子发生技术的空气净化器;

      ——风道式空气净化装置及其他类似的空气净化器;

      ——仅具备气体污染物、微生物净化能力的空气净化器;

      ——专为工业用途、医疗用途和车辆设计的空气净化器;

      ——在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粉尘、蒸汽或瓦斯)特殊环境场所所使用的空气净化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801-2015 空气净化器

      GB/T 18883-2002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额定状态 rated condition

      空气净化器标称的净化能力对应的工作状态。

3.2

      颗粒物洁净空气量 clean air delivery rate of particle;CADR

      空气净化器在额定状态和规定的试验条件下,针对颗粒物净化能力的参数;表示空气净化器提供针对颗粒物的洁净空气的速率。

3.3

      净化输入功率 input power of purify

      空气净化器在额定状态下提供颗粒物洁净空气量时所需的输入功率。

      注1:包括电机、高压静电发生器、离子发生器、控制和驱动电路等部分及其他不可单独关闭功能的用电部件的输入功率。

      注2:不包括空气净化器具备的可分离的其他功能,只考虑实现颗粒物净化能力所需消耗的输入功率。

3.4

      能效比 energy efficiency ratio;EER

      空气净化器在额定状态下所提供的颗粒物洁净空气量与净化输入功率的比值。

3.5

      待机功率 standby power

      空气净化器连接到供电电源上,提供指令等待(包括重启动),可以同时具有信息或状态显示(包括时钟)、通讯协议等功能,而未提供任何污染物净化功能状态下的输入功率。

      注:重启动是指通过遥控器、内部传感器或计时器等方式使空气净化器切换到提供污染物净化模式的一种功能。

3.6

      气态污染物净化效率 purification efficiency of gaseous pollutants

      空气净化器在额定状态和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在经过推算的等效测试时间运行后,针对气态污染物的净化能力的参数;表示空气净化器在标称的适用面积工况下运行1h后,对气态污染物的净化效率。

3.7

      能效限定值 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空气净化器在额定状态和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所允许的能效比最低值和待机功率最大值。

4 能效等级

      空气净化器能效等级分为3级,见表1,其中1级能效最高。各等级产物的能效比和待机功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能效等级指标

能效等级

能效比 /[m2/(奥·丑)闭

待机功率/奥

Ⅰ类

Ⅱ类

1

贰贰搁≥13.00

贰贰搁≥11.00

(仅提供指令等待)

(包含其他

功能)

2

10.00≤贰贰搁&濒迟;13.00

8.00≤贰贰搁&濒迟;11.00

3

3.50≤贰贰搁&濒迟;10.00

3.50≤贰贰搁&濒迟;8.00

注:Ⅰ类产物指仅宣称具有颗粒物净化能力或其宣称具有净化能力的任意一种气态污染物的净化效率实测值低于50%的空气净化器;Ⅱ类产物指宣称同时具有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净化能力且宣称具有净化能力的每种气态污染物的净化效率实测值均不低于50%的空气净化器。

 5 能效限定值

      空气净化器的能效限定值为表1中能效等级的3级。

6 试验和计算方法

6.1 试验方法

6.1.1 能效比

6.1.1.1 颗粒物洁净空气量

      空气净化器的颗粒物洁净空气量试验按照GB/T 18801-2015中附录B规定的方法进行,用CADR表示,结果保留整数位。

6.1.1.2 净化输入功率

      空气净化器的净化输入功率试验按照GB/T 18801-2015中6.8.1规定的方法进行,用P表示,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6.1.2 气态污染物净化效率

      空气净化器的气体污染物净化效率试验见附录A,用Q表示,结果保留整数位。

6.1.3 待机功率

      空气净化器的待机功率试验按照GB/T 18801-2015中6.5规定的方法进行,用 P0表示,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6.2 能效比计算方法

      空气净化器的能效比按照式(1)计算,用EER表示,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公式1.jpg

      式中:

      EER——能效比,单位为立方米每瓦特小时 [m3/(奥·丑)闭

      CADR——颗粒物洁净空气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 (m3/h)

      P——净化输入功率,单位为瓦特(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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