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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1110-2015 洁净厂房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发布时间:2022-05-07 15:53人气:

1 总 则

1.0.1 为了加强洁净厂房工程的施工及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统一洁净厂房的工程质量及验收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洁净厂房的施工及质量验收。

1.0.3 本规范中的施工质量验收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配套使用。

1.0.4 洁净厂房的施工及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缩略语

2.1 术 语

2.0.1 洁净厂房 industrial cleanroom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对用于产物生产的洁净室与相关受控环境以及为其服务的动力公用设施的总称。

2.0.2 洁净度等级 classification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洁净室(区)内悬浮粒子洁净度的水平。给出规定粒径粒子的最大允许浓度,用每立方米空气中的粒子数量表示。

2.0.3 漏风量 air system leakage ratio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风管系统中,在某一静压下通过风管、附件及其接口,在单位时间内泄漏或渗入的空气体积量。

2.0.4 漏光检测 air leak cheek with lighting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采用强光源对风管的咬口、接缝、法兰及其连接处进行透光检查,确定孔洞、缝隙等渗漏部位及数量的方法。

2.0.5 特种气体 special gas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指电子产物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硅烷、磷烷、乙硼烷、砷烷、四氯化硅、氯气等具有可燃、有毒、腐蚀或窒息等特性的气体。

2.0.6 化学品 chemical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指产物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酸、碱、有机溶剂、有机物质和氧化物等。

2.0.7 配管 piping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洁净厂房中,用以输送、分配工艺用水、纯水、各类气体、化学品等的管路系统的管子、附件、管件、法兰、螺栓连接件、垫片、阀门和其他组成件的组装总成。

2.0.8 射线照相检验 radiographic examination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对指定的一批配管的全部环向对接焊缝所做的全圆周射线检验和对纵焊缝所做的全长度射线检验。

2.2 缩 略 语

2.2.1 PVC(polyvinyl chloride) 聚氯乙烯

2.2.2 BA(bright annealing pipe) 光亮低碳不锈钢管

2.2.3 EP(electro-polished pipe) 电化学抛光低碳不锈钢管

2.2.4 PP(polypropylene) 聚丙烯

2.2.5 PE(polyethylene) 聚乙烯

2.2.6 PVDF(polyvinylidenefluoride) 聚偏氟乙烯

3 基本规定

3.0.1 洁净厂房施工前应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的特点,制订施工方案和程序,并应做到各工种协调施工、阶段明确、交接清楚,同时应确保整体施工质量和安全操作。洁净厂房的总体施工程序可按本规范附录A执行。

3.0.2 对洁净厂房工程内各专业设计图纸进行深化施工详图设计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的有关规定,并应加强设计质量管理,施工详图应得到原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或确认。

3.0.3 洁净厂房工程的隐蔽工程,隐蔽前应经过验收。

3.0.4 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具有完整的施工作业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 主控项目的质量检验应全部合格;

      3 一般项目的质量检验,合格率不得低于80%。

4 建筑装饰装修

4.1 一般规定

4.1.1 洁净厂房装饰装修工程进行施工详图设计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室内装饰装修技术要求;

      2 吊顶、墙体用金属壁板模数选择;

      3 吊顶、隔墙、门窗、送回风口、灯具、报警器、设备留洞、管线留洞、特殊留洞等设施的综合布置和气密性节点图;

      4 门窗构造和节点图、金属壁板安装节点图。

4.1.2 洁净厂房装修工程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5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的有关规定。

4.1.3 洁净厂房装饰装修工程的材料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满足项目施工图设计要求;

      2 应满足防火、保温、隔热、防静电、隔振、降噪等要求;

      3 应确保洁净室气密性要求,材料表面不应产尘、不吸附微粒、不积尘;

      4 应采用不霉变、防水、可清洗、易清洁和不挥发分子污染物的材料;

      5 应满足产物质量、生产工艺的特殊要求,并不得释放对人员健康及产物质量有害的物质。

4.1.4 洁净厂房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应在厂房主体结构和屋面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进行。对现有建筑进行洁净室装饰装修时,应对现场环境、现有设施等进行清理与清洁,并应在达到洁净施工要求后再进行施工。

4.1.5 洁净厂房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管理,并应对进出人员、设备和材料等进行洁净管制。

4.1.6 洁净厂房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时的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低温施工时,对有温度要求和影响的施工作业应采取保温措施。

4.1.7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应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对隐蔽空间应做好清扫与清洁记录。

4.1.8 洁净厂房装修工程施工过程应保护已完成的装饰装修工程表面,不得因撞击敲打、踩踏等造成表面凹陷、破损和表面装饰的污染。

4.2 墙、柱、顶涂装工程

4.2.1 本节适用于水性、溶剂型以及防尘、防霉涂料的涂装工程的施工和验收。

4.2.2 洁净厂房涂装工程的检验批应按同类涂料涂饰面积每300㎡~500㎡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3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2.3 基层状况的确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层养护应达到设计要求;

      2 基层表面平整度、垂直度及阴阳角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基底应坚实、牢固,不得出现蜂窝、麻面、空鼓、粉化、裂缝等现象;

      4 新建筑应将建筑物表面建筑残留物清理干净,并用砂纸打磨;旧墙面在施工前应将疏松部分清理干净,并应涂界面剂后再补平;

      5 当基层使用腻子找平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室内用腻子》JG/T 298的有关规定。

Ⅰ 主控项目

4.2.4 涂装工程所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物出厂证明、生产批次、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4.2.5 涂装基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在混凝土或抹灰基层上施工时,含水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溶剂型涂料时,基层含水率不宜大于8%;

      2) 水性涂料时,基层含水率不宜大于10%。

    2 抹灰基层施工应涂刷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起皮、起泡、流坠和有裂缝等。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检查数量:每检验批面积的30%。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抽检分析。

4.2.6 涂装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涂料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水性涂料涂装工程施工不宜在阴雨天施工,环境温度应控制在10℃~35℃;

    3 涂装前应确认基层已硬化、干燥,并应符合本规范第4.2.5条的规定;

    4 涂装层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起泡和有裂缝。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检查数量:每检验批面积的30%。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4.2.7 涂装层与门窗、高效过滤器、灯具、管线等之间的衔接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衔接处的接缝间隙不得大于0.5mm;

    2 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密封处理;

    3 接缝的密封表面应平整、光滑。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

Ⅱ 一般项目

4.2.8 涂装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颜色应均匀一致;

    2 应无砂眼、无刷纹,不得有咬色、流坠、泛碱、疙瘩;

    3 装饰线、分色线的直线度允许偏差不得大于1mm。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

4.2.9 涂装层与其他装修衔接处应吻合,并应界面清晰。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 地面涂装工程

4.3.1 本节适用于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以及防尘、防霉涂料地面的施工验收。

4.3.2 基层状况的确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层的养护应达到设计要求;

    2 基层上的水泥、油污等残留物应清理干净;

    3 当基层为建筑物的最底层时,应做好防水层;

    4 基层表面的尘土、油污、残留物等应清除干净,并应用磨光机、钢丝刷全面打磨、修补找平,同时应用吸尘器清除灰尘;

    5 对于旧地面为油漆、树脂及PVC地面清除时,应将基层表面打磨干净,并应用腻子或水泥等修补找平。

4.3.3 当有防静电要求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静电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944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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