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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4456.6-2016 绿茶 第6部分:蒸青茶

发布时间:2023-03-17 17:21人气:

1 范围

      GB/T 14456的本部分规定了蒸青茶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绿茶产物中的蒸青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3 茶 磨碎试样的制备及其干物质含量测定

      GB/T 8304 茶 水分测定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06 茶 总灰分测定

      GB/T 8307 茶 水溶性灰分和水不溶性灰分测定

      GB/T 8308 茶 酸不溶性灰分测定

      GB/T 8309 茶 水溶性灰分碱度测定

      GB/T 8310 茶 粗纤维测定

      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T 8313 茶叶中茶多酚和儿茶素类含量的检测方法

      GB/T 14456.1 绿茶 第1部分:基本要求

      GB/T 14487 茶叶感官评审术语

      GB/T 23776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GB/T 30375 茶叶贮存

      GH/T 1070 茶叶包装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

3 术语和定义

      GB/T 1448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蒸青茶 steamed green tea

      以茶树的鲜叶、嫩茎为原料,经蒸汽杀青、揉捻、干燥、成型等工序制成的绿茶产物。

4 产物等级

      产物依据感官品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叁级、四级、五级和片茶。

5 要求

5.1 基本要求

      应符合GB/T 14456.1的规定。

5.2 感官品质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蒸青茶各等级感官品质

级别

外形

内质

条索

色泽

整碎

净度

香气

滋味

汤色

叶底

特级

紧直

绿润

匀整

稍有

嫩片

清香

鲜醇

绿明亮

嫩匀

一级

扁直

绿尚润

匀整

稍有嫩

茎片

尚清香

醇和

绿、尚明

嫩尚匀

二级

尚扁直

绿

尚匀整

有嫩茎片

纯正

尚醇和

绿

尚嫩

叁级

稍粗松

绿稍枯

尚匀

稍有朴片

尚纯正

平和

绿欠明

欠匀

四级

稍粗松

欠匀

有朴片

尚纯

尚平和

绿稍暗

欠匀、稍粗

五级

较粗松

枯暗

欠匀、

有碎片

朴片较多

稍粗

稍淡

绿稍暗带黄

较粗稍暗

片茶

片、带细筋

绿

欠匀、

多碎片

稍飘

尚纯

淡涩

浅绿

稍粗欠匀

5.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项目和指标

项目

指标

特级、一级、二级

叁级、四级、五级

片茶

水分/%(质量分数)    ≤

7.0

总灰分/%(质量分数)    ≤

7.5

表2(续)

项目

指标

特级、一级、二级

叁级、四级、五级

片茶

碎茶和粉末/%(质量分数)   ≤

3.0

6.0

-

水浸出物/%(质量分数)   ≥

36.0

34.0

32.0

粗纤维/%(质量分数)    ≤

16.5

酸不溶性灰分/%(质量分数)   ≤

1.0

水溶性灰分,占总灰分/%(质量分数)  ≥

45

水溶性灰分碱度(以碍翱贬计)/%(质量分数)

≥1.0a;≤3.0

茶多酚/%(质量分数)    ≥

14

12

11

儿茶素/%(质量分数)    ≥

9

8

7

注:粗纤维、酸不溶性灰分、水溶性灰分、水溶性灰分碱度为参考指标。

a 当以每100g磨碎样品的毫克当量表示水溶灰分碱度时,其限量为:最小值17.8;最大值53.6。

5.4 卫生指标

5.4.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5.4.2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

5.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感官品质检验按GB/T23776的规定执行。

6.2 试样的制备按GB/T 8303的规定执行。

6.3 水分检验按GB/T 8304的规定执行。

6.4 总灰分检验按GB/T 8306的规定执行。

6.5 水浸出物检验按GB/T 8305的规定执行。

6.6 碎茶和粉末检验按GB/T8311的规定执行。

6.7 水溶性灰分检验按GB/T8307的规定执行。

6.8 酸不溶性灰分检验按GB/T 8308的规定执行。

6.9 水溶性灰分碱度检验按GB/T 8309的规定执行。

6.10 粗纤维检验按GB/T 8310的规定执行。

6.11 茶多酚和儿茶素检验按GB/T 8313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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