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过滤器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如下:
1. 标志
每台空气过滤器应在明显位置固定标牌,标牌牢固固定于过滤器外框。应标明气流方向或进/出气口位置,内容应至少包括:
a)生产厂家名称、商标或标志;
b)产物名称、标记和型号;
c) 基本性能参数(外形尺寸、额定风量、阻力、效率、消静电后效率、计重效率、容尘量、额定功率、电离电压、集尘电压、臭氧浓度增加量等);
d)出厂日期和出厂编号。
2. 包装
2.1 空气过滤器应按GB/T 191和GB/T 1019的有关规定进行包装。
2.2 包装箱内应附有产物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2.3 产物合格证内容应至少包括:
a)产物名称和型号;
b)产物出厂编号;
c) 检验结论;
d)检验员签字或印章;
e)检验日期。
2.4 产物安装使用说明书内容应至少包括:
a)产物名称和型号;
b)工作原理;
c)执行标准;
d)主要技术参数;
e)附件目录;
f)安装说明和要求;
g)使用说明、维修和保养注意事项。
3. 运输
空气过器在运输过程中不应碰撞、挤压、抛扔,不应受到强烈的振动以及雨淋、受潮和曝晒。
4. 贮存
空气过滤器应贮存于常温、干燥、通风、无腐蚀性及爆炸性气体的库房内,并应有防止产物磕碰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