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气净化设计一般规定
1 洁净厂房内各洁净室的空气洁净度等级应满足生产工艺对生产环境的洁净要求。
2 应根据空气洁净度等级的不同要求,选用不同的气流流型。
3 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净化空调系统宜分开设置:
(1)运行班次或使用时间不同。
(2)生产工艺中某工序散发的物质或气体对其他工序的产物质量有影响。
(3)对温、湿度控制要求差别大。
(4)净化空调系统与一般空调系统。
4 洁净室的温、湿度范围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洁净室的温、湿度范围
房间性质 | 温度(℃) | 湿度(%) | ||
冬季 | 夏季 | 冬季 | 夏季 | |
生产工艺有温、 湿度要求的洁净室 | 按生产工艺要求确定 | |||
生产工艺无温、 湿度要求的洁净室 | 20―22 | 24?26 | 30?50 | 50-70 |
人员净化及生活用室 | 16--20 | 26?30 | 一 | — |
5 洁净室内的新鲜空气量应取下列两项中的最大值:
(1)补偿室内排风量和保持室内正压值所需新鲜空气量之和。
(2)保证供给洁净室内每人每小时的新鲜空气量不小于40m2。
6 洁净区的清扫宜采用移动式高效真空吸尘器,但空气洁净度等级为1级?5级的单向流洁净室宜设置集中式真空吸尘系统。洁净室内的吸尘系统管道应暗敷,吸尘口应加盖封堵。
7 净化空调系统设计对维护管理的要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二、洁净室压差控制
1 洁净室(区)与周围的空间必须维持一定的压差,并应按工艺要求决定维持正压差或负压差。
2 不同等级的洁净室之间的压差不宜小于5 Pa,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的压差不应小于5 Pa,洁净区与室外的压差不应小于 10Pa。
3 洁净室维持不同的压差值所需的压差风量,根据洁净室特点,宜采用缝隙法或换气次数法确定。
4 送风、回风和排风系统的启闭宜联锁。正压洁净室联锁程序应先启动送风机,再启动回风机和排风机;关闭时联锁程序应相反。
负压洁净室联锁程序应与上述正压洁净室相反。
5 非连续运行的洁净室,可根据生产工艺要求设置值班送风,并应进行净化空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