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物安全实验室的位置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生物安全实验室的位置要求
实验室级别 | 平面位置 | 选址和建筑间距 |
一级 | 可共用建筑物,实验室有可控制进出的门 | 无要求 |
二级 | 可共用建筑物,与建筑物其他部分可相通,但应设可自动关闭的带锁的门 | 无要求 |
叁级 | 与其他实验室可共用建筑物.但应自成一区,宜设在其一端或一侧 | 满足播风间距要求 |
四级 | 独立建筑物,或与其他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共用建筑物,但应在建筑物中独立的隔离区域内 | 宜远离市区。主实验室所在建筑物离相邻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相邻建筑物或构筑物高度的1.5倍 |
2.生物安全实验室应在入口处设置更衣室或更衣柜。
3. BSL-3中a类实验室防护区应包括主实验室、缓冲间等, 缓冲间可兼作防护服更换间;辅助工作区应包括清洁衣物更换间、监控室、洗消间、淋浴间等;BSL-3中b1类实验室防护区应包括主实验室、缓冲间、防护服更换间等。辅助工作区应包括清洁衣物更换间、监控室、洗消间、淋浴间等。主实验室不宜直接与其他公共区域相邻。
4. ABSL-3实验室防护区应包括主实验室、缓冲间、防护服更换间等,辅助工作区应包括清洁衣物更换间、监控室、洗消间等。
5. 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防护区应包括主实验室、缓冲间、外防护服更换间等,辅助工作区应包括监控室、清洁衣物更换间等;设有生命支持系统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防护区应包括主实验室、化学淋浴间、外防护服更换间等,化学淋浴间可兼作缓冲间。
6. ABSL-3中的b2类实验室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宜独立于其他建筑。
7. 叁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室内净高不宜低于2.6m。叁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设备层净高不宜低于2.2m。
8. 叁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人流路线的设置,应符合空气洁净技术对于污染控制和物理隔离的原则。
9. ABSL-4的动物尸体处理设备间和防护区污水处理设备间应设缓冲间。
10. 设置生命支持系统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应紧邻主实验室设化学淋浴间。
11. 叁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防护区应设置安全通道和紧急出口,并有明显的标志。
12. 叁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宜远离建筑外墙;主实验室宜设置在防护区的中部。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外墙不宜作为主实验室的围护结构。
13. 叁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相邻区域和相邻房间之间应根据需要设置传递窗,传递窗两门应互锁,并应设有消毒灭菌装置,其结构承压力及严密性应符合所在区域的要求;当传递不能灭活的样本出防护区时,应采用具有熏蒸消毒功能的传递窗或药液传递箱。
14. 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在实验室或实验室所在建筑内配备高压灭菌器或其他消毒灭菌设备;叁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在防护区内设置生物安全型双扉高压灭菌器,主体一侧应有维护空间;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主实验室应设置生物安全型双扉高压灭菌器,主体所在房间应为负压。
15. 叁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柜和负压解剖台应布置于排风口附近,并应远离房间门。
16. ABSL-3, ABSL-4产生大动物尸体或数量较多的小动物尸体时,宜设置动物尸体处理设备。动物尸体处理设备的投放口宜设置在产生动物尸体的区域。动物尸体处理设备的投放口宜高出地面或设置防护栏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