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GB/T 30357的本部分规定了铁观音产物的分类与实物标准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以铁观音品种的叶、驻芽、嫩梢为原料,依次经萎凋、做青、杀青、揉捻(包揉)、烘干等独特工艺过程制成的初制茶(或称毛茶)和经整形、归类等工艺制成的精制茶(或称成品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3 茶 磨碎试样的制备及其干物质含量测定
GB/T 8304 茶 水分测定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06 总灰分测定
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T 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GB/T 23776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GH/T 1070 茶叶包装通则
GH/T 1071 茶叶贮存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
3 术语和定义
GB/T 1448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铁观音 Tieguanyin
以铁观音茶树品种的叶、驻芽、嫩梢为原料,依次经萎凋、做青、杀青、揉捻(包揉)、烘干等独特工艺过程制成的铁观音茶叶产物。
4 产物分类与实物标准样
4.1 产物分类
4.1.1 清香型铁观音
以铁观音毛茶为原料,经过拣梗、筛分、风选、文火烘干等特定工艺过程制成,外形紧结、色泽翠润、香气清高、滋味鲜醇。
4.1.2 浓香型铁观音
以铁观音毛茶为原料,经过拣梗、筛分、风选、烘焙等特定工艺过程制成,外形壮结、色泽乌润、香气浓郁、滋味醇厚。
4.2 实物标准样
各品种、各等级均设实物标准样,有效期为3年。
5 要求
5.1 基本要求
品质正常,无异味,无异臭,无劣变。不含有非茶类物质,不着色,无任何添加剂。
5.2 感官指标
5.2.1 清香型铁观音各级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清香型铁观音感官指标
级别 | 项 目 | |||||||
外形 | 内质 | |||||||
条索 | 整碎 | 净度 | 色泽 | 香气 | 滋味 | 汤色 | 叶底 | |
特级 | 紧结、 重实 | 匀整 | 洁净 | 翠绿润、 砂绿明显 | 清高、 持久 | 清醇鲜爽、音韵明显 | 金黄带绿、清澈 | 肥厚软亮、匀整 |
一级 | 紧结 | 匀整 | 净 | 绿油润、 砂绿明 | 较清高持久 | 清醇较爽、音韵较显 | 金黄带绿、明亮 | 较软亮、 尚匀整 |
二级 | 较紧结 | 尚匀整 | 尚净、稍有 细嫩梗 | 乌绿 | 稍清高 | 醇和、 音韵尚明 | 清黄 | 稍软亮、 尚匀整 |
叁级 | 尚结实 | 尚匀整 | 尚净、稍有 细嫩梗 | 乌绿、 稍带黄 | 平正 | 平和 | 尚清黄 | 尚匀整 |
5.2.2 浓香型铁观音各级感官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浓香型铁观音感官指标
级别 | 项 目 | |||||||
外形 | 内质 | |||||||
条索 | 整碎 | 净度 | 色泽 | 香气 | 滋味 | 汤色 | 叶底 | |
特级 | 紧结、 重实 | 匀整 | 洁净 | 乌油润、 砂绿显 | 浓郁 | 醇厚回甘、音韵明显 | 金黄、 清澈 | 肥厚、软亮匀整、红边明 |
一级 | 紧结 | 匀整 | 净 | 乌润、砂绿较明 | 较浓郁 | 较醇厚、 音韵明 | 深金黄、 明亮 | 较软亮、 匀整、有红边 |
二级 | 稍紧结 | 尚匀整 | 较净、 稍有嫩梗 | 黑褐 | 尚清高 | 醇和 | 橙黄 | 稍软亮、略匀整 |
叁级 | 尚紧结 | 稍匀整 | 稍净、 有嫩梗 | 黑褐、稍带 褐红点 | 平正 | 平和 | 深橙黄 | 稍匀整、带褐红色 |
四级 | 略粗松 | 欠匀整 | 欠净、有梗片 | 带褐红色 | 稍粗飘 | 稍粗 | 橙红 | 欠匀整、有粗叶及褐红叶 |
5.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理化指标
项 目 | 指 标 |
水分(质量分数)/% ≤ | 7.0 |
总灰分(质量分数)/% ≤ | 6.5 |
水浸出物(质量分数)/% ≥ | 32 |
碎茶(质量分数)/% ≤ | 16 |
粉末(质量分数)/% ≤ | 1.3 |
5.4 卫生指标
5.4.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5.4.2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
5.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取样按GB/T 8302的规定执行。
6.2 感官品质检验按GB/T 23776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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