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GB/T 31740的本部分规定了固态速溶茶的产物分类及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以茶叶或茶鲜叶为原料,经水提(或采用茶鲜叶榨汁)、过滤、浓缩、干燥制成的,可在生产过程中加入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以及适量食品辅料(如麦芽糊精)的固态速溶绿茶和固态速溶红茶产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8798.1 固态速溶茶 第1部分:取样
GB/T 18798.2 固态速溶茶第2部分:总灰分测定
GB/T 18798.3 固态速溶茶 第3部分:水分测定
GB/T 20884 麦芽糊精
GB/T 21727 固态速溶茶 儿茶素类含量的检测方法
GB/T 30483 茶叶中茶黄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第123号令)
ISO 10727:2002 茶与固态速溶茶 咖啡碱含量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Tea and instant tea insolid form-Determination of caffeine content-Method usinghigh-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
ISO 14502-1:2005 红茶和绿茶特征性物质测定 第1部分:茶叶中茶多酚总量 福林酚试剂比色法(Determination of substances characteristic of green and black tea-Part 1:Content of total poly-phenols in tea-Colorimetric method using Folin-Ciocalteu reagent)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热溶型固态速溶茶 hot water soluble instant tea
在85℃±5℃纯净水中能溶解,经搅拌无肉眼可见悬浮物、沉淀物的固态速溶茶。
3.2
冷溶型固态速溶茶 cold water soluble instant tea
在25℃士1℃纯净水中能溶解,经搅拌无肉眼可见悬浮物、沉淀物的固态速溶茶。
4 产物分类
4.1 按照所选用的原料茶品种和产物特征,分为固态速溶绿茶、固态速溶红茶。
4.2 按照溶解温度分为冷溶型固态速溶茶和热溶型固态速溶茶。
5 要求
5.1 原辅材料要求
5.1.1 茶叶原料(含茶鲜叶)应品质正常,无异味,无霉变,不着色,不含非茶类物质,卫生指标应符合GB 2762、GB 2763的规定。
5.1.2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5.1.3 麦芽糊精应符合GB/T 20884的规定。
5.1.4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加工助剂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5.2 感官要求
具有该产物应有的特征外形、色泽、香气和滋味,无结块、无酸败及无其他异常。
5.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理化指标
项 目 | 指标 | ||
固态速溶绿茶 | 固态速溶红茶 | ||
茶多酚(质量分数)/% ≥ | 20 | 15 | |
儿茶素类(质量分数)/% ≥ | 10 | - | |
茶黄素(质量分数)/% ≥ | 热溶型 | - | 0.3 |
冷溶型 | - | - | |
咖啡碱(质量分数)/% ≤ | 15 | ||
水分(质量分数)/% ≤ | 6.0 | ||
总灰分(质量分数)/% ≤ | 热溶型 | 15 | 20 |
冷溶型 | 20 | 35 |
5.4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感官指标
取被测样品4g(精确至0.01g),均匀摊放在洁净的培养皿(直径10cm)中,并将培养皿置于定性滤纸(直径15cm)上,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和外观形状。称取样品0.50g,置于250mL烧杯或透明玻璃杯中,用水温为85℃±5℃的纯净水150mL冲泡(其中冷溶型固态速溶茶在25℃±1℃纯净水中溶解)后,感官评定气味、滋味和汤色,并观察组织状态和杂质。
6.2 理化指标
6.2.1 茶多酚
按ISO 14502-1:2005规定的方法检验。
6.2.2 咖啡碱
按ISO 10727:2002规定的方法检验。
6.2.3 儿茶素类
按GB/T 21727规定的方法检验。
6.2.4 茶黄素
按GB/T 30483规定的方法检验。
6.2.5 水分
按GB/T 18798.3规定的方法检验。
6.2.6 总灰分
按GB/T 18798.2规定的方法检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批次
7.1.1 取样以“批”为单位,由生产公司的质量管理部门按照其相应的规则确定产物组批,同批产物的品质和规格一致。
7.1.2 取样按GB/T 18798.1的规定执行。
7.2 出厂检验
每批产物出厂时,应做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品质、水分、总灰分、茶多酚、咖啡碱、儿茶素类、茶黄素。
7.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为第5章(5.1除外)规定的所有项目。型式检验每年1次,或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检验:
a)原料、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
b)停产后重新恢复生产时;
c)出厂检验结果与前一批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d)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4 判定规则
按第5章要求的项目(5.1除外),任一项不符合规定的产物均判为不合格产物。
7.5 复验
除微生物指标外,其他检验项目结果有争议时,可以在同批产物中加倍抽取样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判定该批产物为不合格产物,不得复验。
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标签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产物标签应符合GB7718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的规定。
8.2 包装
包装容器应清洁、干燥、不透光、无异味、无毒,不影响固态速溶茶品质。
8.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有防雨、防潮、防暴晒措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8.4 贮存
产物应在包装状态下贮存于低温、清洁、干燥、无异气味的专用仓库中,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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