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雾法高效空气过滤器试验装置的构造与维护如下:
C.1 油雾法过滤器性能检测试验装置的组成
油雾法过滤器性能检测试验装置主要由油雾气溶胶发生装置、风道系统、气溶胶取样与检测装置组成。试验装置见图4。
C.2 油雾气溶胶发生装置
C.2.1 组成
油雾气溶胶发生装置主要由油雾发生炉、压缩空气源、发雾剂供给系统等组成。
C.2.2 主要设备和材料
油雾法气溶胶发生装置的主要设备及材料包括:
a)汽化一冷凝式油雾发生炉,见附录E;
b)空气压缩机(可独立或集中供气);
c)缓冲分离器,见附录E;
d) 贮油器;
e) 分油罐,见附录E;
f) 进油流量计;
g) 油压计:可选用量程为0 kPa~100 kPa的液压表;
h) 气体流量计;
i) 压力计:可选用量程为0 kPa~250 kPa的气压表;
j) 空气除油器;
k) 空气过滤器;
1) 压差表;
m)液体流量计;
n) 流量调节阀;
o)温度自动控制器;
p)发雾剂:可采用黏度等级为32或46的涡轮机油,应满足GB 11120的相关要求。
C.2.3 发雾参数
标准油雾是指在试验浓度下具有质量平均直径为0.28 μm~0.34 μm的油雾气溶胶。油雾浓度可根据受试过滤器的要求选用225 mg/m3~275 mg/m3或900 mg/m3~1100 mg/m3。通过调节油雾发生炉的炉温、发雾剂的加入量和稀释空气量3项参数控制所需要的油雾浓度和油雾粒子的平均直径。当3项发雾参数控制适当并稳定时,油雾浓度和油雾气溶胶的大小分布基本不变。各试验风量下发雾参数的参考值见附录贰。
C.3 风道系统
C.3.1 风道系统示意图
风道系统构成示意图见图4,且应满足5.1.2的相关要求。
C.3.2 混合装置和整流格栅
风道中设有混合装置(搅拌用的风扇或混合挡板)和整流格栅,整流格栅的尺寸应符合GB/T 1236的相关规定。
C.3.3 阀门
在风机进口(或出口)管段处和旁通管上各设置1个风量调节阀。在主风道和旁风道的进口段各设置1个电动阀,2个电动阀的启闭应连锁控制。
C.3.4 跨越管
在主风道和旁风道的连接管上应设跨越管,跨越管上应设置1个风量调节阀。
C.3.5 阻力模拟器
在旁风道的中间段应设一合适的阻力模拟器,可根据受试过滤器的阻力范围进行阻力调节。
C.4 气溶胶取样与检测装置
C.4.1 气溶胶取样系统
油雾法过滤试验装置的气溶胶取样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
a)取样系统由取样管和真空泵组成。
b) 受试过滤器前的取样口位置应设在距离整流格栅5倍风道直径、且距离受试过滤器1/2倍风道直径处。受试过滤器后取样的位置应设在距离受试过滤器5倍风道直径处。
c) 取样管应位于风道中心,与气流保持平行,管口应迎着气流方向。
d) 取样管内径一般为8 mm~12 mm,弯曲部分的曲率半径应大于采样管直径的2倍。从取样口到弯曲管的距离应为取样管外径的10倍。取样管应尽量短,管部件应尽量少,油雾气溶胶在取样管内的流速应与试验风道内流速相等。
e) 取样管应采用耐油、耐腐蚀的金属管或玻璃管,管壁厚度应小于2mm。取样管可用橡胶管连接。
f) 如用1台真空泵,可选用的泵容量应为60 L/min;如用2台真空泵,可选用的泵容为30 L/min,真空泵的抽力应大于4kPa。
C.4.2 检测装置
C.4.2.1 主要检测设备
油雾法过滤试验装置的主要检测设备包括:
a) 光电测油雾仪;
b) 微压差计,精度应不低于2Pa。
C.4.2.2 流量控制
检测装置流量控制应满足以下要求:
a)进入光电雾室的清洁空气流量范围应为5 L/min~7 L/min或按仪器说明书要求确定;
b)进入光电雾室的油雾取样流量范围应为3 L/min~5 L/min或按仪器说明书要求确定;
c)油雾流从雾嘴喷出,应在雾室中始终成圆柱状,且雾室中应没有混浊或残留油雾的现象。
C.5 油雾法试验装置的维护
油雾法过滤器试验装置的维护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应经常检查各接部分的气密性,以及橡皮管是否有破损;
b) 试验装置中使用的玻璃孔板流量计和液体转子流量计应按有关规定期限进行标定;
c) 当试验装置中过滤空气用的过滤器阻力达到初始阻力2倍时,应及时更换或拆洗;
d) 随时检查并清除缓冲分离器和管路中的积油;
e) 油雾仪雾室应先通入洁净空气,然后再通入油雾,以保证雾室和透镜的清洁。